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冻结通知,湖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决定对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7415万股国有法人股继续冻结,已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期限从二00三年六月十二日起至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止。
    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7665.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9.34%,本次继续冻结股份7415万股,占所持股份的96.73%。该股权冻结事宜,本公司已于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