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总审字[2002]第B144号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截至2002年6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等。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在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并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发表的审核意见是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资料作出的职业判断。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如下:
    一、 前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30号文件批准,于2000年1月18日完成了配股工作,配出23,686,200股,配股价每股人民币9.80元,配股完成后,贵公司实际收到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225,124,760.00元(扣除配股费用)。上述配股募集资金已经陕西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陕岳会验字[2000]第00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前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止2002年6月30日,贵公司已投入到投资项目中的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实际投入金额 合计 2000年度 2001年度 2002年1-6月 荫罩带钢项目 1,489,738.83 217,708,446.21 111,026.37 219,309,211.41
    注:截止2002年6月30日,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219,309,211.41元,占募集资金的97.42%。
    公司采用委托代理方式购买“荫罩带钢项目”所需部分设备,根据与委托代理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与合同,2001年度预付188,470,400.00元设备款项;另外,为满足荫罩带钢项目前期工序的需要,公司出资29,051,472.03元收购了陕西精密金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冶炼、热加工及相关配套设施;同时支付项目前期费用1,787,339.38元
    (二).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配股说明书》中的承诺内容对照,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配股说明书 实际投资项目 配股说明书 实际投资金额 差异 承诺投资事项 承诺投资金额 荫罩带钢项目 荫罩带钢项目 225,124,760.00 219,309,211.41 5,815,548.59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2002年中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截止2002年6月30日的实际使用情况与2002年中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内容逐项对照,不存在差异。
    (四).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内容逐项对照,不存在差异。
    (五).未使用募集资金 5,815,548.59元,占募集资金的2.58%,以货币资金形式存放于贵公司银行帐户。
    三、 审核结论: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与前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基本一致。
    四、本专项报告使用范围声明: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增资扩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增发股份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专项报告承担相应责任。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常晓波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古小荣
    (主任/副主任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