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6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西证监立通字06-1号),因“未按期披露年报”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本公司将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