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092,股票简称:*ST精密)近日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特作如下公告:
    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管理层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查询,知悉陕西省国资委因1998年公司国有股股权转让,受让方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违约,陕西省国资委已向法院起诉,目前本公司尚未接到有关诉讼进展情况的通知。
    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