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9月28日上午 在西安秦都 酒店召开,到会股东68人,代表股份6247.63万股,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五、审议通过了1996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1996年实现利润23,070,557.96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0%,计3,182, 100 .15元;提取公益金5%,计1,153,527.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400,880. 82 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8,135,810.75元,按总股本1319 5万股为基数,每10 股派 送2股红股,共计送红股26,390,000.00元 ,剩余可分配利润11,745,810.75元,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分红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大会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十三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公司股本总额为15834万元, 全 部划为等额股份。
    第十四条修改为:公司股份分为发起人股(国家股)募集法人股,内部职工股 和社会公众股,公司股份总额15834万股,其中国家股5010 万股,由陕西省国资局 持有,占总股本的31.63%;法人股3429.6万股 ,占总股本的21.66%; 内部职工 股2594.4万股,占总股本的16.38%;社会公众股4800万股,占总股本的30.32%。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审议通过了变更超薄金属箔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鉴于募集资金原计划所投项目之一的年产20Kg超薄金属箔项目,因引进设备涨 价,市场出现替代产品,需求趋于萎缩等诸多因素影响,投入产出将达不到原来预 期目标。为了维护股东利益,避免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投向产生良好的经济效 益,经股东大会决定,该项目不上,对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改为投入环保水处理产 品。并希望董事会加快项目进程以期给股东更高的回报。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