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我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告如下:近日有关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重组情况的文章,就此公司已发布了澄清公告,公告内容详见本日临2004?013号。
    至此,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