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3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我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告如下:
    有关公司担保等事项,公司已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03年11月4日、11月5日、11月7日、11月11日、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事宜的公告。
    另外,根据公司目前状况,公司财务风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鉴于此,债权人通过法院对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绿金啤酒花制品有限公司、新疆神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新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神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中食神内(燕郊)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新疆啤酒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绝大部分资产和权益进行了资产保全,同时,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主要银行帐户(包括基本户、配股专户、国债专户、基建帐户)也已被查封或冻结。
    截止目前,公司被财产保全的资产和权益涉及金额74978.84万元,对以上事项我司尚未收到与之相关的诉讼案件的文件。由于公司收到的法律文书未明示具体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文号,目前公司正在对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清查落实。
    虽然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产、权益和银行帐户被保全,但经公司与有关部门协调,各资产均由公司正常使用,公司的啤酒原料、啤酒和胡萝卜基料的生产经营活动也能正常运转。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相关事项的发展状况进行披露。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