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三十次董事会议于2003年3月3日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成挚董事因出差未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艾克拉木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本公司与新疆汇通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签定《建立银行贷款等额互保关系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与新疆汇通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双方经营发展的需要,在对方向银行贷款时,同意为对方在人民币伍仟万元 包括伍仟万元 额度内提供信用担保。
    2、双方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期履行向贷款银行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义务。
    3、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
    二、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情况:
    1、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汇通水利;股票代码;000415。
    2、注册地点: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2号;
    3、法定代表人:申屠建中;
    4、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咨询、服务、信息技术产品的开发及销售、服务;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及环保技术的开发应用、工程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工业设备的制作和安装、房屋租赁、出租小汽车等。
    5、该公司于2002年10月29日刊登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该公司总资产99998.70万元,净资产43850.89万元,2002年1-9月实现净利润19.15万元。
    三、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曾分别于2002年4月26日和2002年9月19日与该公司签订合计8000万元人民币的《建立银行贷款等额互保协议书》 以上两项公告分别刊登于2002年4月30日和2002年9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至此次互保协议签订后,本公司与该公司的互保金额将为13000万元。
    四、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共计4.45亿元。
    五、本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