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11月12日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其中:姚荣江副董事长委托艾克拉木·艾沙由夫董事长代为出席;张丹董事委托舒群董事代为出席,冉斌董事委托苌焕青董事代为出席),张军智董事、侯大宇董事未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艾克拉木·艾沙由夫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新疆农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人民币6000万元银行贷款等额互保关系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考虑到公司发展的需求,同意与新疆农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资公司)建立人民币6000万元的银行贷款互保关系。
    1.有关签订互保协议的具体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协议主要内容为:
    互保额度:为对方在人民币陆仟万元(包括陆仟万元)额度内提供信用担保。
    协议期限:双方拟签订的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2.农资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新疆农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乌鲁木齐市中山西路185号
    法定代表人:徐振淮
    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化肥、农药、农膜、皮棉。五金交电产品,日用百货,农业机械,汽车配件,钢材,木材,机电产品(汽车及专项审批除外),化工产品(专项审批除外),建筑材料的销售,粮油零售。
    截止2002年9月,该公司总资产1,360,495,630.56%元,净资产341,844,961.54元。
    3.本公司与农资公司无关联关系。
    如公司签订该项协议,公司对外所签订的银行贷款互保协议的总金额为5.7亿元人民币。
    二、审议通过了《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附:《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回检查的整改报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