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5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经事后核对发现,误将“三十六个月以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4.55元(2005年1月1日以来的历史最高价为4.14元,以此价格上浮10%)”刊登为“三十六个月以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4.55元(2004年1月1日以来的历史最高价为4.14元,以此价格上浮10%)”。
    特此更正。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