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05年11月17日下午16:00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其中:郭耀辉监事委托章红监事代为出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王伊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全体监事认为:
    1、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切实可行。
    2、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拟置入资产经过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资产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支付对价为零元,实为重组方对公司的捐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3、本次资产重组完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并能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鉴于公司本次资产重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就此出具了独立意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