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我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告如下:
    本公司2004年度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公司已在2004年10月23日公告的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了说明(见2004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截止目前,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