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5月22日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 签定《互保协议》,协议有关内容如下:
    一、双方所用贷款的资金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双方承诺互相为对方提供 担保。
    二、互保实行等额原则,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互保协议期限2001年5月22日至2002年5月22日。
    四、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情况:
    1、注册地点:乌鲁木齐市仓房沟路55号副1号
    2、法定代表人:张丽荣
    3、经营范围:水泥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企业经营本 企业或企业成员自产自销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等。
    五、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此协议于2001年6月14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