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七月十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疆人民会 堂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到会股东22人,代表股份4317.69万股,占总股本的54%,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经大会审议批准,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97年上半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96年度利润与97年度一并分配的方案》;
    四.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名称更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上述决议均经新疆维吾乐自治区公证处公证员张静、 朱陶公证,决议有效,特此公告。
    本公司股东大会有关资料查阅地:公司本部
    电话:0911-2833517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