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 年2 月7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四届二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7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6 名,监事王利庆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玉贵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议案;
    公司监事一致认为本会计差错的调整使公司的收益能够更为稳健的计量和确认,遵循了稳健性的原则。
    2、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 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 三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 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3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发生过变更,变更程序合法;收购、出售资产行为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0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2、4 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