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 年2 月7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四届四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13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2 人,独立董事史正富因出差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新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制定了公司200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3 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8,157,566.46 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80,957,546.93 元,2003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9,115,113.39 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10,815,756.65 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5,407,878.32元,200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2,891,478.42 元,以2003 年12 月31日总股本259,490,1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 元(含税),共派现金25,949,017.60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246,942,460.82 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2003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4 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2004 年度公司拟仍聘请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及控股公司进行审计。2004 年度,若进行半年度审计,公司拟支付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费用70 万元,若不进行半年度审计,公司拟支付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费用55 万元。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净资产10%以内的投资具有决策权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资产值10%以内(包括10%)的股权投资、技改项目、资产处置具有决策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对1000 万元以内的股权投资、技改项目、资产处置具有决策权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对1000 万元以内的股权投资、技改项目、资产处置具有决策权,经营班子须在决策后15 日内将具体情况向董事予以通报。
    上述1、2、3、5、6 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