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度,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单位主要有新疆新特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新疆特变乌鲁木齐电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与新疆新特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2002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新疆新特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与新疆新特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向该公司提供变压器配件,2002年度本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及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定价依据与定价原则执行的,2002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如下:
    2002年度,本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变压器配件金额共计13,067,517.52元;此项交易占公司此类交易的0.74%,截止2002年12月31日,该公司尚欠我公司货款430,509.67元。
    2、公司与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主要为公司变压器厂提供电磁线。2002年度本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及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定价依据与定价原则执行的,2002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如下:
    2002年度,本公司向该公司购买电磁线金额为12,738,397.94元,此项交易占公司购买电磁线交易的11.15%;我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干式变压器及电线电缆的金额为4,792,476.40元,此项交易占公司销售交易金额的0.27%;截止2002年12月31日,我公司对该公司应付帐款6,858,662.85元,应付票据10,314,600元,预付帐款6,047,356.20元,应收帐款633,111.86元,预收帐款636,038.13元。
    3、公司与新疆特变乌鲁木齐电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新疆特变乌鲁木齐电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昌吉市特种变压器厂的相对控股子公司,主要是该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油箱、油枕等,2002年度本公司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及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定价依据与定价原则执行的,2002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如下:
    2002年度,本公司与该公司关联交易额度为19,833,954.00元,此项交易占公司采购类交易金额的39.43%,截止2002年12月31日,我公司对该公司应付帐款3,115,855.51元,应付票据1,760,000元。
    公司独立董事朱英浩、黄崇祺、王元、杨淑娥认为:2002年度,公司与新疆新特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特变乌鲁木齐电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都是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实际履行和合同一致,定价公允,是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