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特种变压器厂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法人股4198.4万股,占总股本的16.18%,经昌吉市人民政府以昌市政发〖2003〗6号文批准,同意该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新疆宏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宏昌评报字(2002)第310号评估报告,截止2002年11月30日,昌吉市特种变压器厂净资产额为88899012.87元。昌吉市人民政府以昌市政发(2003)6号文批复,同意昌吉市特种变压器厂整体改制为新疆天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特种变压器厂的债权债务全部由新疆天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继,按照昌吉市特种变压器厂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值,新疆天山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8888000元,资本公积11012.87元,其中张新持有33.82%的股份,昌吉市特种变压器厂员工持有38.38%的股份,战略储备股权27.80%,此部分股权由昌吉市天山投资战略股权管理中心管理,专项用于企业后期发展,该管理中心为社团法人。
    新疆天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工程承包,销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商务咨询。
    昌吉市特种变压器厂改制后,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全部由新疆天山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