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公司四届九次监事会的通知,2006年3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四届九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玉贵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2005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和要求,年度报告履行了严格的审议、审批程序,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没有泄露与其有关的信息,也没有利用这些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并审核了年度报告,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4、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公司与新疆昌特输变电配件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监事孙健先生因在关联方担任董事职务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6、审议关于2006年度公司与新疆特变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监事孙健先生因在关联方担任董事职务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上述4-6项关联交易,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关联交易都是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分别签署了书面合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原则。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1-3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