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9月16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5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0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0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25000万元银行长期贷款的议案(本项决议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调整公司的贷款结构,减轻公司短期偿债压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银行长期贷款2.5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8年;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6.12%/年);还款计划为:自贷款之日起第五年开始偿还贷款,其中第5-7年每年还款6000万元,第8年还款7000万元。
    公司拟以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30500万元股权及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10000万元股权作为上述贷款的质押。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