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交易近日异常波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
    到目前为止,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需披露信息,本公司将及时在指定报刊上予以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