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二届 十二次董事会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2002年公司续聘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年报审计单位。
    
独立董事: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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