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视影视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7月4日上午 在北京召开。13位董事出席了会议,监事会全体成员及本公司副总经理刘俊杰先生、 高小平先生、总会计师柴立争女士、节目总监谭湘江先生、总经理助理陈国清先生、 张健峰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 由董事长吴达审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际惯例和规范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 以 社会效益为准则,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手段,以本公 司所拥有的影视城及中央电视台建设的各影视基地为依托, 在为中央电视台及国内 外影视界提供服务的同时,发挥影视拍摄基地的旅游和其他功能,促进公司业务及规 模迅速、健康、稳定地发展,从而为全体股东的投资提供合理丰厚的回报。
    现修改为: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际惯例和规范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 以社 会效益为准则,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手段,以本公司 所拥有的影视城、中央电视台建设的各影视基地为依托,充分发挥公司资金、品牌、 机制、技术设备、以及综合配套服务等资源优势,进行影视拍摄、节目制作,在为中 央电视台及国内外影视界提供影视节目拍摄制作服务的同时, 发挥影视拍摄基地的 旅游和其他功能,促进公司业务及规模迅速、健康、稳定地发展,从而为全体股东的 投资提供合理丰厚的回报。
    原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影视拍摄基地开发、 经营,影视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科学技术服务,室内外装饰,物业管理,投资咨询、 信息服务,艺术表演,百货、工艺美术品(金银制品除外)销售。
    现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影视拍摄基地开发、 经 营,影视拍摄、节目制作、销售经营,影视设备租赁、高清晰度影视技术、宽带数字 信息技术、网络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信息服务,房地产开发,科学技术服务, 室内 外装饰,物业管理,投资咨询,艺术表演,百货、工艺美术品(金银制品除外)销售。
    原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 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现修改为: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 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1年8月13日上午9:00(会议半天);
    (二)会议地点:无锡唐城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1年7月31日(周二)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 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本人如不能出 席本次会议,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公证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授权代理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 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六)登记地点:
    江苏无锡漆塘1号(唐城内)本公司
    (七)登记时间:
    2001年8月6日(周一)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4时
    (八)注意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通讯地址:江苏无锡漆塘1号中视股份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14081
    联系电话:0510-5555168
    传真:0510-5555168
    联系人:卢芳
    特此公告
    
无锡中视影视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