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A 股股票在2007 年6 月19 日、20 日以及2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别提示和声明如下:
    经书面咨询,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书面函复如下:“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中视传媒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经营业务一切正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