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等有关文件的精神,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北京未来广告公司、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公司和北京荧屏汽车租赁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近期发出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