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于2005年10月25日上午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5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因公务忙,庞建董事委托张小毛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高建民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重新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2005年度关联交易﹥版权转让及制作项目的议案》;
    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我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2005年度继续与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的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关联交易,涉及版权转让项目、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广告代理项目、制作项目。200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2005年度,关联交易各项业务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广告代理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5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已分别刊登在2005年1月21日、2005年5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现根据公司影视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拟对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项目的交易金额及各项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进行重新预计,具体调整如下:
    2005年度,关联交易各项业务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广告代理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5亿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关于执行﹤中视传媒年终业绩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议案》;
    公司经2004年10月26日召开的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实行了《中视传媒年终业绩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经过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该制度的实行对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团队的积极性起到了较好的作用。经本次会议研究,决定公司今后年度将继续执行该《办法》,考核对象主要为部门主任以上的中高层管理团队,并同意将考核中高层管理者及具体奖励数额,授权中视传媒总经理负责,具体如下:
    一、提取标准:完成董事会通过预算的净利润指标提取15%,超额完成部分提取20%。
    二、列支渠道:年终业绩考核奖励金提取计入管理费用,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鉴于公司于2005年购买办公楼与投资高清电视,加大了全年的成本费用,经本次会议研究决定,在完成2005年净利润指标的条件下,对公司中高层管理团队增加人民币150万元的奖励。
    3名独立董事表示同意。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05年度公司通过努力开拓市场,扩大收入来源渠道,并对费用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总体经营状况良好。2004年全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1,996,067.37元,预计2005年全年公司净利润将比去年同期上升50%以上。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