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5年4月1日下午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二层3号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鸽女士主持,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04年度当年贷款总额控制在5亿元以内的议案》;
    六、《公司200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004年,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对公司决策程序、依法运作、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200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和各次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通过制订《董事累计投票制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有关规定完善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进一步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忠于职守,未发现任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0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及管理较规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2004年度,公司对部分到期固定资产进行了处置,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任何高级管理人员或掌握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关联交易中,公司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杜绝内幕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交易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因关联董事超过董事会半数以上,如回避表决则按照《公司法》规定无法形成会议决议,经监管部门同意,全体关联董事作出书面承诺:本着诚信、勤勉、公平的原则,在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下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依法履行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能执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2005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