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视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汇达)终止经营,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4年6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日前,我公司收到中视汇达清算组书面通知,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有关要求对中视汇达清算工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上海中视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无锡中视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注册资本1亿元,由我公司、中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我公司出资9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95%。中视汇达于2004年7月进入清算期,并于2004年7月21日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清算事宜。
    为推进清算工作进程,经中视汇达第七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将其所持有的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10%股权进行转让,受让方为北京中视北方影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经中视汇达第八次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以2004年7月1日为转让基准日,以基准日净资产值4,145,246.08元为转让价格。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于2003年12月31日发布的第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中视汇达本次股权转让还需遵照《上海市产权交易规则》、《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批准后实施。
    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广告)、北京中视北方影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视北方)系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我公司出资比例分别占其注册资本的70%和80%。中视广告注册资本2500万元,主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业务等。中视北方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影视节目制作、技术服务与支持、影视设备租赁、网络技术开发、电子商务服务等。中视汇达本次股权转让交易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