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2月26日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宣林监事委托何国新监事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何国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同意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同意推荐何国新先生、丁金玉先生、许光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股东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四、监事会对公司2002年的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
    1、公司的经营运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了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金玉,男,39年,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历任金陵石化公司财务部会计员、会计师,金陵石化公司审计室科长、总会计师。现任金陵石化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许光东,男,52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安庆石化总厂财务处会计、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副处长,安庆石化总厂审计处副处长、安庆分公司审计处副处长。现任安庆石化总厂审计处长、安庆分公司审计处处长。
    何国新,男,49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历任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油轮处干事,南京长江油运公司组织处干事、党办秘书,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油轮处宣传科长、党办主任、党委副书记,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拖轮处党委书记,南京长江油运公司组干处处长。现任南京长江油运公司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