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以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布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南京水运”股票平均收盘价格11.85元为基准,上浮2%,即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09元。
    特此公告。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