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元月27日召开。 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监事会召集人何国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二、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三、监 事会对公司2001年的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1、 公司的经营运作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了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不断进行规范和完善。2、公司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 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3、公司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 没有 损害公司利益。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