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8月8日召开。应 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 事会召集人何国新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提取新增四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上半年的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现就有关情 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的经营运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严格遵守了国家 各项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程序合法, 依据充分。
    4、公司发行可转债方案符合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5、公司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