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年5月1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5月20日在南京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刘锡汉董事委托朱宁董事行使表决权,段彦修董事委托金卫民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朱宁先生主持,通过充分讨论,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刘锡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朱宁先生为常务副董事长、段彦修先生为副董事长;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刘锡汉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冯春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曾善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冯春明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高进贵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