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董事周海钧先生、林义相先生书面授权委托张炳厚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香港组建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海外市场销售,推进中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本公司与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科技)共同出资,在香港组建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同仁堂国药)。同仁堂国药注册地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总投资额为港币1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港币735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9%;同仁堂科技出资港币765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51%。同仁堂国药将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生产符合国际市场需求、在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中药产品,提高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
    二、关于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期限为壹年。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