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于扩大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拓展经营领域,将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扩大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原第二章"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制造、加工中成药制剂、化妆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药用动植物的饲养、种植;经营中成药、西药制剂、生化药品。"改为"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制造、加工中成药制剂、化妆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药用动植物的饲养、种植;经营中成药、西药制剂、生化药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