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0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11日
    ·除息日:2002年7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19日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分配方案已获2002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事宜如下:
    一、2001年度分配方案
    公司2001年度分配方案为:以2001年末总股本331799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扣税后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共计派发现金82949983.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97083326. 12元结转下一年度。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11日
    2、除息日:2002年7月1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19日
    三、现金红利分派对象
    截止2002年7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登记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截止2002年7月 11日下午 3时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点:北京崇文门东兴隆街52号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67020018
    传真:010-67020018
    邮编:100062
    联系人:贾泽涛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