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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G同仁堂 项目:公司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2-06-07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一年度股东大会于二00二年六月六日在本公司会 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人,代表股份257766562股 , 占公司总股本 331799933股的77.6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二00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5776656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二00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5776656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二00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25767656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7%;反对票0股;弃权票90000 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3%。

    四、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 2001 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199506488.78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789120.54元(含子公司提取额),提取 5%法定公益金12894560.27元 含子公司提取额 ,提取免税基金10264988.40元 子公 司提取额 ,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29475489. 80 元 , 2001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80033309.37元。公司以2001年末总股本331799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用利润82949983.25元,剩余197083326.12元结转下一年 度。

    关于利润分配实施的具体事宜,全权委托董事会办理。

    同意票25775156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15000 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1%。

    五、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政策》

    同意票25767656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7%;反对票0股;弃权票90000 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的具体事宜,全权委托董事会办理。

    同意票25776656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同意票25776656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25775156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反对票0股;弃权票15000 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同意票25776656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冯小平监事的简历请查阅2002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票25776656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1年修订本 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关联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 结果如下:

    本议案有效票25583237股,同意票25563106股,占出席拥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股 份的99.92%;反对票0股;弃权票20131股 ,占出席拥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股份的0 .08%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张圣怀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张圣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7日

    注: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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