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4月27 日在同仁堂 大厦503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四人,实到四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
    为有效地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更好地回报 广大股东,公司将建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与 奖励办法,完成考核指标的高级管理人员按考核与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实施 由公司有关部门落实。
    三、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2002年4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同仁 堂集团)签订《关于同仁堂商标使用许可期限的补充协议》, 本公司有偿使用同仁 堂商标的期限自2002年6月18日延展至2003年2月28日。经双方协商确定, 该延展期 限内本公司支付的有偿使用费用按具体使用时间乘以年度使用费并提高10% 计算( 2001年支付的商标使用费为人民币264万元)。
    2、2002年4月27日本公司与同仁堂集团签订《原材料供应框架性协议》。
    3、2002年4月27日本公司与同仁堂集团签订《销售框架性协议》。
    4、2002年4月27日本公司与北京同仁堂广告公司签订《广告代理协议》, 由其 代理本公司广告业务。本公司按广告费用的15%支付代理费用。
    上述第2、3、4项协议须经本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董事会就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