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于1997年6月12 日上午在本 公司礼堂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经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33名,代表股份1501571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75.078%,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 草 案)规定的法定人数。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本公司筹建工作报告。
    二、通过本公司章程。
    三、通过设立本公司议案。
    四、通过本公司筹建费用的报告。
    五、通过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审核决议。
    六、通过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七、选举殷顺海、田大方、王兆奇、赵爱民、邵刚、梅群、陆建国、金霭芙、 郭世忠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八、选举王泉、官勤、白薇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