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日在乌鲁木齐市红山路40号新天国际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蒋铁董事因公出差书面委托李凤东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郭勇董事、黄立军董事因公出差分别书面委托贾伯炜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魏炜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李大明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参会董事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贾伯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贾伯炜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该议案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全体董事对贾伯炜先生在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表示感谢!
    二、审议《推举李新萍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贾伯炜先生已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长一职的申请,新天国际董事会同意推举李新萍女士为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该议案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黄立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黄立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增补陈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新天国际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黄立军先生已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一职的申请,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推荐陈豹先生增补为新天国际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附陈豹先生简历)。新天国际董事会同意陈豹先生为新天国际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简历:
    陈豹:大学学历,律师,助理国际商务师。1988年大学毕业后,进入塔城市检察院反贪局工作,曾任塔城市恰厦乡党委副书记,塔城地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新塔日化贸易公司经理。1996年6 月调入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曾任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新天期货公司董事长。
    公司独立董事魏炜、胡斌、李大明一致认为上述董事、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及选聘程序、选聘办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选聘结果有效。
    五、关于提请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5年12月05日上午10:30
    (二)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山路40号新天国际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黄立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2、《增补陈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2005年11月28日(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3、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及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传真及信函时间为准,并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05年11月30日、12月1日、2日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红山路40号新天国际大厦3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991-8882439 传真:0991-8882439 邮编:830002
    3、联系人:侯伟 徐海燕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一月二日
    授权委托书
    致: 新天国际经贸 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二)委托人 的股东账户卡号码为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5年11月28日持有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470360800股的 %,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为 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发言权,并以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赞成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反对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弃权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
    (六)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七)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持有股份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