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G新天 项目:公司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5-10-18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于二OO五年十月十七日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二OO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人,代表股份291,989,8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08%,其中非流通股股东4人,持有股份291,896,800股,流通股股东4人,持有股份93,018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贾伯炜董事长主持。董事会聘请了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杨有陆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常江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该议案非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91,896,800股,同意291,896,8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93,018股,同意93,018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张洗尘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该议案非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91,896,800股,同意291,896,8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93,018股,同意93,018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李新萍女士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该议案非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91,896,800股,同意291,896,8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93,018股,同意93,018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李新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非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91,896,800股,同意291,896,8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93,018股,同意93,018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郭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非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91,896,800股,同意291,896,8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93,018股,同意93,018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根据公司监事会提名,增补张洗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非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91,896,800股,同意291,896,8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93,018股,同意93,018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经营的情况,经营范围增加:葡萄的种植、葡萄酒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该议案非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91,896,800股,同意291,896,8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93,018股,同意93,018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杨有陆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议案的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月十七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