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的议案》,公司决定对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将增加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4667万元,具体的出资额将根据2003年9月30日经审计的每单位净资产来决定。经审计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至2003年9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为1.90元,本公司将出资8867.3万元实现对其控股70%。出资额中4667万元进入注册资本金,剩余部分进入资本公积金。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将于2003年10月26日召开的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对此次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作如下公告:
    截止目前,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了五洲会字[2003]8-472号审计报告,天阳律师事务所对该投资事宜出具了天阳证专字[2003]07号法律意见书,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宜出具了新证证专字[2003]02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述报告内容详见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