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一九九八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人,代表股份数量5606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19%, 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以下议题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了 表决,结果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3000万元以下(包括3000 万元)经营决策权的议案》
    5606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议案》
    1、会议以5606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审议批准了以1997 年度股本为基数,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实施配股。
    2、会议以5606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审议批准了配股价 格为8-11元/股。
    3、会议以5606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审议批准了募股资 金用途。
    (1)5000亩蕃茄种植基地项目;
    (2)5000亩胡萝卜种植基地项目;
    (3)酿造葡萄种植基地项目及高档葡萄酒厂项目;
    (4)建设年产3000吨胡萝卜浓缩汁生产线项目。
    4、会议以5606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额的100%,审议批准了本次配 股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会议以56065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额的100%,审议批准了授权董 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该议案须报兵团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上述事项由新疆第二公证处公证员常密菊、郭峰公证,符 合法定程序,决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