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二OO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10:30时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二OO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146039237股,占总股本235180400万股的62.097%;本次会议由贾伯炜董事长主持,公司7名董事、4监事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603923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603923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制度
    将资产减值准备制度中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中增加一项“四年以上计提比例为100%”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603923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0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63,211,121.41元,实现利润总额93,126,811.55元,实现净利润76,648,722.52元,2002年实现每股收益:0.33(元;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603923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拟以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23,518.0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
    经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审计,2002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93,126,811.55元,税后利润76,648,722.5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43,637.26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4021881.63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77,698,582.93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42,281,849.56元。公司拟以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23,518.0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3,518,04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218,763,809.56元结转下年度。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603923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603923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关联交易报告
    该议案在表决时,关联股东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岳志荣、李风东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亦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2770063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603923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继续聘请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2003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603923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薪酬和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603923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杨有陆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二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