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2月19日上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40号新天国际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0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2年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预案
    4、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5、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罗晓文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议案
    7、增补温新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2年与大股东发生的水、电、暖关联交易及与其控股的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房产联建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利益,有利于增加公司的利润,减少与大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定价合理、公平,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3年2月19日
    温新建先生,男,1966年出生,大专文化,会计师,曾就职于104团,从事统计、会计工作,历任财务科主管会计、副科长,2000年就职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工作,2001年从事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