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国际)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01年8月9日上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40号新天国际大厦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五名,实际出席监事四名,审议通过了总经理所做的《关于房地产建设项目经营情 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监事会认为房产联建项目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侵害股东权益和 公司利益的情况,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