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9月15日上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40号新天国际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2名,其中李明监事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授权张洗尘监事代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经股东提名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名,已推荐7名,其中董事6名,独立董事1名。本次推荐2名独立董事,具体名单如下:李大明、胡斌
    会议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附件: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大明,法学研究生,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至今任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斌,大学学历,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03年至今任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