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2年3月14日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2]30 号《关于受理成都 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受理本公 司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受理 本公司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补充提供有关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 若在规 定期限内未能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特别提醒投资者 注意。
    特此公告
    
成都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