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支持公司股改工作和下一步发展,在成都市政府、成都市国资委、东莞市政府、东莞市国资委、各金融机构债权人和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的支持和充分谅解下,2006年12月19日,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与本公司签署《借款协议》,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借给本公司700万元用于偿还以下两笔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150万元债务本金。
    1、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的委托贷款1000万元债务清偿:我司于2006年12月20日偿还本金565.7万元,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豁免我司剩余本息4,998,179.90元。
    2、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市商业银行华兴支行的委托贷款150万元债务清偿:我司于2006年12月20日偿还本金84.855万元,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豁免我司剩余本息784,110.00元。
    我司以650.555万元清偿了上述两笔债务,本次债务的清偿累计减少我司债务本息578.23万元。
    至此,我司未落实清偿的金融机构债务本金为286.1万元。
    特此公告
    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