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支持公司股改工作和下一步发展,在成都市政府、成都市国资委、东莞市政府、东莞市国资委、各金融机构债权人和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的支持和充分谅解下,截止2006年11月30日,就公司所欠金融机构债务,特别是原红光历史遗留债务,我司与各债权人达成并已经签署了相关债务重组协议,债务重组情况如下:
    1、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3000万元债务。根据2006年6月19日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与本公司的《借款协议书》,福地总公司代本公司一次性以现金1,650万元的方式清偿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东城支行3,000万元的债务;剩余1350万元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豁免我司。支付完毕后,福地总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债权人,拥有对本公司的债权金额为1,650万元。如我司股改方案获得相关股东大会批准,作为本公司股改的对价,福地公司豁免本公司上述1,650万元的债务。
    2、成都交通银行900万元债务。该项债务由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代我司偿还405万元,我司偿还成都交通银行495万元本金及利息;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豁免我司债务本息4,211,215.57元。截至2006年11月30日,该银行债务已经清偿完毕。
    3、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2100万元债务处置:我司首付200万元,3个月内支付690万元,6个月内支付212万元,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豁免我司剩余债务本息合计14,105,370.04元。截至2006年11月30日,我司首付200万元已经清偿完毕。
    4、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的委托贷款1000万元债务处置:由我司偿还本金565.7万元,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豁免我司剩余本息4,965,179.90元。截至2006年11月30日,上述债务尚未清偿,我司正在努力协调债权人和落实资金支持,力争实现已经签署的债务重组减免收益,最大限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5、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市商业银行华兴支行的委托贷款150万元债务处置:由我司偿还本金84.855万元,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豁免我司剩余本息779,160.00元。截至2006年11月30日,上述债务尚未清偿,我司正在努力协调债权人和落实资金支持,力争实现已经签署的债务重组减免收益,最大限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6、成都中行省分行196.1万元债务和成都中行蜀大支行90万元债务处置:由我司偿还本金合计286.1万元,成都中行省分行豁免我司剩余利息449,356.71元。截至2006年11月30日,上述债务尚未清偿,我司正在努力协调债权人和落实资金支持,力争实现已经签署的债务重组减免收益,最大限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我司上述金融机构债务本金7436.1万元中,已完成清偿和处置的债务本金6000万元,累计减少我司债务本息4831.66万元;尚未处置的债务本金1426.1万元。
    特此公告
    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5日